世界周刊 2013年12月22日 问答

问答 1. 2. 3. 4.


问答 1.

生病老人可以担保护士移民


一位老年读者问:

我卧床不起已有一年,但死不了。我女儿一星期来看我几次,要照顾我太辛苦了。家庭护理太贵了。我想担保一位护士以临时签证或绿卡身分来照顾我。我可以一星期支付250美元,但必须住我家,吃住免费。她必须随时照顾我的医疗需求。我要怎样才能开始这个程序?

李亚伦律师答:

职业移民类别如家庭护理、家庭教师、保母和其他低技能职业的人,由于签证进度表快速的进展,你说不定可以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担保某人来照顾你。目前,2014年1月的签证进度表显示,目前这个职业类别的移民签证,除了印度和菲律宾人外,已排到2012年4月1日前申请的案件。目前等待期不超过两年。过去,我们不会建议申请这一类别的移民,因为等待期大约为十年,但是现在不同了。所以我建议你,不妨立即考虑担保这类人士,可以是合法在美国的人,或有245 (i)条款可让非法人士在美调整身分,或者在海外的人士。

虽然整个案子只需少于两年,但这种情况不会永远持续下去,不过可以说签证情况不会像以前一样被积压那么久。所以,祝你能及早找到合适的人来照顾你。请注意,从过去的案件知道,你必须支付由劳工部对此职位裁定的现行工资,包吃住不被视为薪俸的一部分,而且员工有权每天有休息时间,每星期至少有一天半的时间离开你的住所。

问答 2.

境外犯重罪 来美探亲需申请豁免

一位加拿大读者问:

我于七年前去加拿大前,放弃了美国国籍。之后,我犯了入屋盗窃罪,坐了两年牢。现在,我想回加州探望我的父母,我该怎么办呢?

李亚伦律师答:

一旦当事人放弃美国国籍,他们跟其他人一样,要申请签证才能入境美国。犯过重罪的人要来美国探亲,可以非移民身分申请事先允许进入的临时豁免(I-192),是否得到入境豁免的决定因素包括罪行的性质及犯罪日期、改过迁善的可能性及来美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般性探望家人,要移民局批准可能会因理由不足被拒,但移民局有自主权。

问答 3.

公民子女21岁才能为父母移民

彼得问:

我的儿子在纽约出生,持美国护照。他现在纽约上大学,明年4月将满21周岁,想为我们申请绿卡。我们是加拿大公民,我太太有TN签证。她在纽约合法工作并报税五年多。请问:

我儿子一定要满21周岁才能申请我们吗?他需要填那些表格?我太太有TN签证,在纽约合法工作并经报税超过五年,她的收入可以作为我们的经济担保吗?我儿子在读书,收入很少。移民申请会影响我太太的TN工作签证吗?

李亚伦律师答:

你孩子必须满21岁,才可以为你们递件申请。他需要为你和你妻子各填写一份亲属移民申请表(I-130)。因为你妻子的收入是合法在美国赚取的,可以用来当你们俩人的经济担保。你儿子仍然要填写经济担保书,但你应该能够把你妻子的收入填在上面。TN签证仅适用于没有移民倾向的人。如果你们都在美国,最好的建议是透过提交调整身分表格(I-485)来调整身分。在收到移民局的回美纸(透过I-131申请旅行证表格来申请)后,才离开美国。


问答 4.

政庇获准前未婚 女友不可「随后追随」

一位政庇获准者问:

我过去没有合法身分,直到上个月在移民法庭获得政治庇护。我的女朋友也没有合法身分,我们住在一起有两年了。我们之前没结婚,是因为我们认为若单身会增加获得绿卡的机会。但现在,我有身分,我听说可以结婚,然后让我的女朋友追随我的庇护身分。我需要请律师帮我办理吗?如果不请律师,我需要提供什么文件来申请女朋友?

李亚伦律师答:

政治庇护的随后追随只给予那些申请人获得政治庇护前婚姻关系已成立的配偶。按照这个规定,即使你和女友现在结婚,她也不会获得庇护家属的身分。你有资格申请调整身分时,但她不能和你一起递交调整身分申请(I-485)。你最快也要等到你拿到永久居留权,然后才有权利为你的妻子递交亲属移民申请(I-130)。

目前永久居民为配偶申请F-2A类别的签证排期积压到2013年9月8日,大约3个月的时间。但困难就来了,因为她是非法移民,要如何在美国调整身分呢?根据法律规定,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及子女,如果非法入境但经过入境检查或以假释身分入进美国,可以调整身分。但这项特权不允许永久居民的配偶调整身分。

其他允许非法居民调整身分的规定,是符合245(i)福利的人。其条件是,他们在其他方面也符合资格,支付1000元罚款,并于2001年4月1日前有人为他递交移民签证或劳工纸申请,而且2000年12月21日人在美国。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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